上海外国语大学援派中国石油大学克拉玛依校区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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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援派中国石油大学克拉玛依校区博士后研究人员

发布时间:2024-07-17 19:40:47

上海外国语大学援派中国石油大学克拉玛依校区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深入贯彻落中央重要精神,充分利用对口支援高校高水平教师资源,将克拉玛依校区建设成教育部高水平教育资源在疆集中办学、服务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示范基地,我校依托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2名统招博士后研究人员援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一、申请条件
博士后申请人应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简称“校区”)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相关待遇
1. 薪资待遇。统招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18万(税前)的基本年薪待遇。在此基础上,校区为博士后发放工作补贴,标准为30万元/年,发放两年。
2. 住房待遇。校区为博士后提供人才公寓, 供博士后在校区工作期间使用,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基本家具。
3. 人才/科研项目。博士后在站期间可通过学校申报基金项目,通过校区申请相关人才项目和企业科研项目。
(二)依据上海市政策,办理上海市户籍。


三、招收程序
(一)申请人将所需材料递交至学院(申请材料联系后获取)。
(二)学院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拟录用教职工思想品德考察实施办法》(上外委人〔2020〕1号)文件,严格对博士后申请人进行思想品德考察,组建博士后进站面试专家评审小组,通知通过材料初审的申请人参加进站面试,确定博士后候选人。
(三)学院将候选人名单及材料报送校博管办。
(四)校博管办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院(系、所、中心、基地)上报的博士后候选人进行审议,并报分管校领导及上海市人保局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批。
(五)校博管办为审批通过者办理进站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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