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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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问答

发布时间:2024-07-17 15:38:50

 

近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下简称“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并发布2023年《资助指南》。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在丰富资助形式、扩大资助规模上的积极探索,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资助指南》有关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设立,开辟了博士后基金一种全新资助模式。资助旨在充分发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导向作用,由天津市拨付经费投入博士后人员资助工作,培养一批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人需依托天津市内高水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申报,获选后在所依托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开展博士后研究。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定位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一个子项目,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18万元人民币/人,资助人数初期为每年30人。资助经费独立于设站单位给予博士后正常工资之外,由设站单位以生活补贴的形式按月向获选博士后人员发放。


二、设立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开展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基金资助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博士后基金顺应广大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需求、积极求变的改革探索。
广大博士后人员有持续加大科研资助力度、扩大科研资助规模的强烈现实需求。近年来,博士后人员创新动能不断释放,博士后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博士后基金申报人数明显增长,也导致博士后人员获得基金资助比例持续降低。开展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发挥博士后基金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各类资金投入博士后事业,建立博士后基金多元化投入机制的初步探索,有助于扩大基金资助面。联合资助今后将作为博士后基金的有益补充,在支持更多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方面发挥作用。
开展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符合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京津冀是我国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天津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一极。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天津市拥有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十余所高水平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以及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海水淡化所等百余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信息技术、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领域研究基础雄厚。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顺应了紧跟世界科技前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区域发展的目标,并能够对其他地区起到启发、引领、借鉴的示范效应。


三、怎样申请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人需按照当年度的《资助指南》要求申报。《资助指南》中明确了年度资助标准、资助规模、资助期限、资助领域、申请条件、申报流程、申报材料等内容。2023年《资助指南》于2023年12月1日发布,2024年起,联合资助《资助指南》将编入当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bshjjh)——“博士后基金申报”栏目,注册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申请人申报时须选择天津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作为依托单位,并且获选后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如何开展资助遴选的?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对人才的选拔,旨在吸引、选拔一批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进入博士后队伍,因此评审标准的设置着重于对申请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评审指标有三项:申请人学术绩效、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以及设站单位提供的科研条件。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通过专家会议评审的方式确定资助人员。具体程序为: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2.为每个评审组聘请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3.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4.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审阅材料,评议并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评审结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议、公示。公示结束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正式印发通知公布资助结果,并向获选人员所在设站单位拨付资助经费。获选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士后基金申报”栏目获取资助证书。


五、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是否可以和博士后基金其他项目同时申请?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定位于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一个子项目。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资助,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派出类项目同时获选,但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获得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的博士后人员,可以继续申请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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