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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高校思政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一、培养目标
华东师范高校思政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扎实、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能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院系、方式、学科、计划
招生院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按一级学科招生;招生学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招生计划3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5.获两名报考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含缴纳报名费)。
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0日16:00(含交报名费、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招生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招生院系、专业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的相应的二级学科,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课教师”。
2.提交材料
须按照报考办法要求及报名系统提示,将以下报考材料制作成PDF格式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并按要求汇总后寄送相应的纸质材料。
第一份材料(胶装成册):
(1)《2024年报考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完成网上报名后,从报考系统下载后打印,考生在相应处签名)。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本人签名,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二份材料(胶装成册):
(1)材料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报考专业)。
(2)材料目录(按照以下数字顺序注明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5000字)。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不少于800字)、硕士期间工作介绍、主要结果和特色(不少于800字)。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不少于500字)。
(9)外语等各项技能等级证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10)其他能证明申请人专业素养和科研潜力的报考材料。
纸质版第一份材料和第二份材料,需在2024年4月12日之前同袋顺丰快递寄出至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请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请在邮件详情单“内件物品”栏处标明“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报考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311室;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1-54836163。
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出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报考,后果自负。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具体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考核时按一级学科统一考核,即在一级学科内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确定进入综合与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
计划单列,择优录取,录取时先确定录取名单,再确定录取导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其他事项
1.其他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其中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入学后至少脱产学习2年。
2.有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工作,教育部尚未下达最新文件,我校暂按往年政策进行招生,其间如有变化,我校将遵照执行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告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信息-博士招生”栏目内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