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年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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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6 10:07:50

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通过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简称“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等三种具体形式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直接攻博(含“强基计划”转段进入博士生阶段(以下同))工作详见其工作方案(本年度拟录取名单已完成公示);硕博连读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培养办公室“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通知”;申请考核工作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一、招生学科、院系与导师
2024年招收博士生的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院系(含学部、学院、系、所等,以下简称“院系”)及导师详见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院系-学科-导师 学科-院系-导师, 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


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科目录中的招生计划为初定数,含已接收的直接攻博数、部分专项计划数。实际录取数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总招生计划数及专项招生计划数、学校博士生教育发展、申请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调整。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等专项计划的招生公告将根据教育部通知,陆续另行公布。


三、学习方式、录取类别与基本修业年限
(一)博士生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指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指在从事其他职业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上课地点见我校招生学科目录。
(二)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指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指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我校在教育(教育专业学位管理中心)、电子信息(信息学部)、生物与医药(药学院)3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教育(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以及部分国家规定的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生;其他院系、学科均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三)直接攻博博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以下又称“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或6年(含硕士生阶段),详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各招生学科的学习方式见招生学科目录。


四、报考与录取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发布))。
6.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7.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拟定于2023年11月29日8:30至12月25日16:00,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其他报名方式),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
2.网上报名包含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两个环节。报名信息提交并支付报考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否则即为未完成报名。
3.报考费250元,通过网上银行系统支付。请考生确定符合学校和招生院系规定的各项条件后再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考费;进入报考资格审核环节后将不予退费。
4.报考材料及提交方式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三)审核(考核)程序
审核(考核)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等环节。招生院系依据报考条件、审核(考核)规则对考生进行审核(考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相应审核(考核)结果。详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分,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奖助与住宿
(一)博士生按照基本学习年限缴纳学费。学费信息详见附件。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六、取消考核及录取等资格的情形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分歧而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因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有误,因未按时支付报考费等原因而造成上述后果的,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有与上级工作规定不相符的,我校将调整并更新公布。
3.为便于考生了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建议订阅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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