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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2024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对数学科研工作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从事数学科学或数学教育研究。
3、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4、申请人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4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请使用邮政或顺丰寄送),按要求向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四、初审选拔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初步审查学生的材料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以及材料的完整性,根据考生提交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折算外语水平成绩(单独计分,不计入初、复试总分)。
学部院系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学位论文(或详细摘要)、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2月30日左右在数学科学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预计在2024年3月中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初审合格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或专业)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复试满分200分,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1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和专业课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数学科学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仅由复试成绩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2024年学院拟招收59名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每位导师有1个招生名额,总名额中含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因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审核在考核录取前完成,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先就名额问题咨询导师,再确定是否报考。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数学科学学院提出申诉,由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后主楼1306室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