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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系2024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需对物理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物理学科研究工作。报考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本科需为物理学及相关专业,硕士需为物理课程与教学论及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物理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四、初审选拔
物理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物理学系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
1.考生专业背景:包括学习成绩、学业奖学金情况等;
2.考生在硕士期间科研情况: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已有学术成果、研究计划等;
3.考生英语水平;
4.其它证明材料。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4年3月初在物理学系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3月下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物理学各专业(理论物理(含粒子物理、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考生须参加《量子力学》笔试;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考生参加《物理综合》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将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内进行(含面试当天),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考核成绩。
第二阶段:综合能力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全程录像),由专业考核委员会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各位专家当场独立打分(满分100分),取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
两个阶段分别打分,第二阶段的面试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物理学系主页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物理学系提出申诉,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物理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物理楼(教十)104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