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5年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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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16 14:59:43

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4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外语要求及免试条件:
招生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免试英语: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2)近五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
(4)托福100分(3年内有效);
(5)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6)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7)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8)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CET6)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对于未达到以上免试条件的考生,如通过初审,须进行英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8)依据审核需要,学院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初审选拔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1)考生专业背景,包括学习成绩、学业奖学金情况等;2)考生在硕士期间的科研情况,包括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已有学术成果、研究计划等;3)考生英语水平;4)其它证明材料。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
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通过初审后需参加英语考试,英语考试成绩不计入初审或复试考核成绩,仅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英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考核环节。预计将于2024年1月上旬进行外语考试。
初审合格且英语合格(达到免试条件或英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院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将于2024年1月中旬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公示名单中通知。
复试考核满分为200分,包括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笔试考察内容包括:①数学基础知识;②算法设计与分析;③数据结构与程序设计/信号处理与模式识别(二选一)。
面试小组由招生专业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相加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总名额中含硕博连读生,因硕博连读审核在考核录取前完成,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就名额问题咨询导师,确定报考意愿。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昌平校园西区图书馆五层512办公室,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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