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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介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属的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大学,有外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外国语言文学国家级重点学科,外国语言文学和应用经济学、法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2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为了发挥我校外语学科和应用经济学、法学教学与研究方面的优势,为国家培养更多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接受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详见附录)。
一、 接受对象: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申请“一般访学项目”的访问学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 申请办法:
1.查看导师课题信息,选择合适的导师并与其提前进行联系与沟通,征得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继续申请;
2.申请者登陆访问学者在线申请系统(进入人才招聘平台子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在线申请网址:http://zp.gdufs.edu.cn)
3.申请“一般访学项目”国内访问学者除登录在线申请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还需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经选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三、 学习与结业
访问学者访学期间以科研工作为主,同时根据本人的情况和科研工作需要,经导师同意,可以协助指导研究生、参加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工作。访问学者除学习导师讲授的课程外,经导师和二级单位同意,原则上每学期可以选听1-2门相关的专业课程。不鼓励以跟班听课为目的的访学,二级单位和导师应规范和约束访问学者跟班听课,避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在访学期限内,访问学者要按期完成访学计划并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访问学者访学期满考核表》。二级单位和导师对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学习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要认真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经导师签字、二级单位审查和教师发展中心核准成档后,分别报送我校留存和选派单位人事部门存档。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统一颁发《教育部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四、 收费标准
1、培训费。国内访问学者:12000元/年,半年减半收费。
2、住宿费。费用为3000元/年(房间住宿提供热水器、空调、网络等设备),半年减半收费。由于学校住房紧张,驻穗(含广州周边及佛山地区)单位的访问学者不安排住宿,非驻穗单位的访问学者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安排入住双人间,不提供单人间。
五、联系地址与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A座一层教师发展中心106(邮编5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