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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国内访问学者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加强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途径。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广西师范大学常年国内访问学者。
一、接受对象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广西师范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三、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国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我校科研为主,还可根据访问学者本人的情况和要求分别参加指导研究生、编定教材、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学习硕士、博士学位课程为主,参加一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以教学法研究为主,参加一些教学工作等。期限为一年。
四、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国内访问(研修)学者申请表》(请到http://gxttc.gxnu.edu.cn/下载)。推荐学校师资主管部门须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包括对教师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评语),以便于接受学校和导师审核。入学的申请推荐截止时间为每年5月30日。申请人也可以先与导师联系后由导师报送我中心。经导师签署意见并审核同意后,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接收,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内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邮编541004),联系人:邱丽春,联系电话:(0773)5846482;E-mail:gxpx2005@126.com。
六、收费标准
培养费:5000元/年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除了扣除教育部资助外需缴纳3000元学费。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报名办法请参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的相关网页:
住宿费:2500元/年人(3人间,提供卧具、全天热水、电视、201卡电话、免费互连网接入、空调)。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