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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强。学校拥有一批高精尖人才队伍,国家级、部省级科研平台数量居全国高校前列、广东高校首位。学校以雄厚的原始科研创新能力,致力建成集聚国际高水平团队、培养新工科领军人才、开展深度国际合作、聚焦前沿科学研究、推进高端成果转化和创新创造创业的高地。
为更好利用优质资源培养高校教师,促进学科发展和学术交流,除接受中西部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简称“青年骨干项目”)以外,我校同时接受由派出高校自筹经费的国内一般访问学者(简称“一般项目”),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访学专业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申请“青年骨干项目”(教育部或广东项目)访问学者,按教育部或广东省相关通知接受条件执行;申请“一般项目”访问学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一般五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及课题目录
申请者可通过教育部师资培训中心网站“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教育部2023年访问学者申请指南通知发布后可查),了解华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及专业课题目录。目录未列出的导师,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导师简介”栏目或通过专业所在院(系)查询导师情况及联系方式。建议有意向访学者提前联系、征求导师(一般需博导)同意后再进行申请。
三、申请办法
1.申请“青年骨干项目”(教育部或广东项目),根据教育部或广东省有关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及通知要求进行申请,申请材料由教育部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发送我校,由我校开展审核录取工作。
2.申请“一般项目”,填写《高等学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见附件),经申请者所在学校人事管理部门须在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或邮寄)至我校。
“一般项目”每年分两次接受访问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起访学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申请;2024年春季学期起访学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
经我校审核符合条件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接受意见,我校于2023年7月和2024年1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访问期限与培养方式
访问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期间访学研修计划,填写工作计划表(见附件),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以参加科研活动为主,适当选听导师开设的课程或本学科相关课程及学术讲座,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和导师安排,协助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参与教材编写、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五、考核和结业
访学中期时,访问学者须填写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不含“一般项目”);访学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访学工作考核表(见附件),并附上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和办学院(系)及学校审核,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视为一般科研进修。
六、访学费用
经华南理工大学核准:
1.“青年骨干项目”访问学者(教育部项目)研修费标准为7000元/年(不含教育部资助部分)。
2.“一般项目”访问学者、“青年骨干项目”访问学者(广东项目)研修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因校区内房源紧张,我校不再承接访问学者住宿安排。请自行解决住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