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大学博士后教学指南-清大紫荆博士后网 
项目动态:

 

博士后1banner图

斯坦福大学博士后教学指南

发布时间:2023-12-13 23:41:13

博士后教学指南
对学术生涯感兴趣的博士后经常寻求机会扩大他们的教学经验。斯坦福大学博士后教学指南旨在支持博士后参与此活动的机会,作为其任命的一部分,和/或作为其专业发展的一部分
教学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博士后任命的明确组成部分。允许在学者的常规职责范围之外进行教学。教学职责是否属于学者任命的范围,由教师导师根据录取通知书中描述的博士后任命条款和条件做出。


斯坦福大学教学指南:
当活动是博士后录取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时,教学是任命的一部分。无论教学是否发生在博士后的实验室/研究小组、部门或学校内部或外部,即使在教学计划的背景下提供,这也适用。作为博士后任命的一部分,教学不构成支付额外报酬的理由。
如果教学不是博士后职位描述或培训目标的一部分,并且大学需要以其他方式雇用其他资源,则教学不是任命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博士后导师的批准,因为教学职责通常会导致博士后研究承诺发生变化,并且可能需要事先获得资助机构的批准。根据教学工作的长度和范围,可能需要减少博士后的承诺。


如果教学不是博士后任命的一部分,则该活动应获得高于提供给学者的博士后资助的额外报酬,无论该工作是在博士后实验室/研究小组、部门或学校内部还是外部进行的,并且满足以下所有四个标准:
1. 教学活动适用于授予学位的学术大学课程或已建立的非学位课程,例如 GSB 和工程学院的高管课程;继续学习;研究生医学教育研讨会;斯坦福大学天才青年项目;在线高中;健康改善计划),以及
2. 学者是通过该计划的常规任命程序任命的,并且
3. 该计划为履行相同教学职责的其他人提供补偿,以及
4. 在履行教学职责之前,学者与他/她的教师赞助商和人力资源经理或部门管理员讨论教学职责对学者培训承诺的任何影响。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在地方一级(由教师赞助商、博士后部门管理员和招聘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1. 教学是一次性或不经常进行的:在 4 周或更短的时间内,或不超过 10 小时/周,或
2. 教学不需要改变博士后对博士后任命的全职承诺,由教师赞助商批准并符合任何资助机构的规定证明,或
3.报酬不超过博士后年度资助水平的5%。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仅需要教师发起人、系内博士后管理员和招聘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员的批准。付款可以作为一次性付款直接通过工资单处理。
在其他不符合上述 3 个标准之一的情况下,必须在教学活动之前获得博士后事务办公室的额外审查和批准。


所有国际学者在博士后任命职责之外任教的情况都需要得到贝克特尔国际中心的批准。
在斯坦福大学以外的教学:许多博士后在当地社区学院或大学任教,同时继续在斯坦福大学全职工作。强烈建议与教师发起人讨论此类额外工作,以指导教职员工并确保额外的努力不会与斯坦福大学的博士后承诺相冲突。对于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来说,教学不需要斯坦福大学的批准,只要它不干扰博士后在斯坦福大学的承诺,并且是临时的、短期的。
持有J1或H1B签证的外国学者必须事先获得斯坦福大学的批准,因为有关外国学生和学者校外活动的规定。指南可在贝克特尔国际中心网站上找到。
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不需要在斯坦福大学进行审查和批准,除非它干扰了博士后在斯坦福大学的承诺。

网站申明:以上课程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清大紫荆博士后网仅提供信息展示,而非商业行为 粤ICP备17004821号
免责声明:清大紫荆博士后网部分内容摘自网络,如有侵害您的权益,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版权声明
Copyrights © 2007-2023 global-dba.com Bauhinia Postdoctoral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