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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大学J-1访问学者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9 13:56:34


本节提供有关宾夕法尼亚大学J-1访问学者申请的信息。
资金要求
J-1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除外)的资助
• 在 2023-2024 学年,每年至少需要 28,078 美元(每月 2,340 美元)来支持宾夕法尼亚大学的 J-1 学者。
• 随行配偶每年需额外支付 6,000 美元(每月 500 美元),每位随行子女每年需额外支付 4,000 美元(每月 334 美元)。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助
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根据研究副教务长办公室设定的津贴水平获得报酬。所有在 1 年 2023 月 <> 日或之后任命或重新任命的博士后都应获得以下新的津贴水平:
• 移民法规要求在签发移民文件之前提供足够的支持资金证明。资金可能直接来自宾夕法尼亚大学、外部组织或个人自己的个人资源。
• 所有资助文件必须在过去 12 个月内签发。
• 非英文文件必须翻译


学士学位要求
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所有 J-1 学者都必须至少拥有与其课程目标直接相关的领域的学士学位,并在其专业领域拥有相关经验。


为非宾夕法尼亚大学现场活动的学者提供的特殊文件
一般来说,所有 J-1 学者都将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开展活动。在极少数情况下,J-1 活动可能会在非宾夕法尼亚大学站点进行,由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一名普通全职教职员工进行全面的日常监督。在这种情况下,请附上主办部门主席的信函,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 访问日期
• 活动性质
• 活动地点,包括完整地址
• J-1 活动将如何成为宾夕法尼亚大学部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计划的延续(注意:在非宾夕法尼亚大学地点时,J-1 只能进行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研究)
• 宾夕法尼亚大学部门与非宾夕法尼亚大学活动地点之间的官方关系
• 宾夕法尼亚大学全职教职员工或 PI 的姓名和头衔,他们将在 J-1 学者在美国逗留期间监督 J-1 计划活动
• 非宾夕法尼亚大学站点的资金安排(例如额外资金、新的资金来源等)


医生专用文件
宾夕法尼亚大学在非临床交流项目中赞助外国医学毕业生 (FMG) 的部门,无论是没有患者护理,还是患者接触是医生教学、研究、咨询或观察的主要活动附带的,都必须在 J-1 请求包中包含一封信。这封信应由赞助学院的院长或系主任签署,学者应在申请签证时与美国领事馆的DS-2019一起出示。
 

没有病人护理
如果 J-1 学者的职责不涉及患者护理,这封信必须逐字说明:
“这证明[J-1学者姓名]参与的项目仅用于观察、咨询、教学或研究,不涉及患者护理服务的任何要素。”


和患者联系
如果 J-1 学者的职责涉及附带患者护理,这封信必须逐字说明:
• [姓名] 将参与的项目主要涉及观察、咨询、教学或研究。
• 任何涉及 [姓名] 的偶然患者接触都将在获得宾夕法尼亚州行医执照的美国公民或外籍居民的医生的直接监督下进行。
• [姓名]将不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承担最终责任。
• [姓名] 的任何活动都将完全符合宾夕法尼亚州医疗和保健专业人员的许可要求和法规。
• 在此计划中获得的任何经验将不计入医学专业委员会认证的任何临床要求。
希望参加研究生医学教育或培训临床计划的 FMG 不能由宾夕法尼亚大学的交流访问者计划赞助。唯一被授权赞助 FMG 作为 J-1 交流访问者进行实习、住院医师、专业临床培训以及涉及偶然患者接触的其他职位的交流计划是外国医学毕业生教育委员会 (ECFMG)。


宾夕法尼亚大学内部处理和 SEVIS 费用
内部处理费
• 宾夕法尼亚大学内部处理费为 200 美元,适用的附属部门为 670 美元(除非在 30 年 2023 月 <> 日之前收到)。
• 自 1 年 2019 月 500 日起,教务长办公室已批准对初始 J-1 案件额外收取 30 美元的“加急费”,这些案件的项目开始日期自案件提交之日起不到 <> 天。
• 宾夕法尼亚大学部门必须使用 26 位预算代码支付宾夕法尼亚大学内部处理费。UPHS 单位可以提供 6 位数的成本中心代码或支付给“宾夕法尼亚大学受托人”的支票。
• 注意:一旦 ISSS 开始内部处理,宾夕法尼亚大学内部处理费将不予退还,即使该部门/学者决定撤回请求。


SEVIS费用
• 访问学者在访问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之前必须有SEVIS费用支付的证明。
• 加拿大和百慕大公民进入美国不需要签证,但当他们以J-1身份进入美国时,他们必须出示SEVIS费用的支付证明。
• 已经在美国并将申请身份变更为J-1的学者必须在向USCIS提交身份变更申请之前支付SEVIS费用。
• 学者或学术部门可以使用信用卡在线支付 SEVIS 费用,并打印出可用作付款证明的确认书。
• 要在线支付 SEVIS 费用,请访问 SEVIS 费用网站。对于“程序编号”,输入 Penn # P-1-00183。要通过邮寄方式付款,请访问SEVIS费用网站了解说明。


托管部门职责
在任命J-1身份的学者之前,主办部门必须考虑J-1的以下职责和标准:
• 主办部门应提前 3-4 个月向 ISSS 提交请求,但不迟于提前 6 周。
• 各部门必须确定国际学者具有适当的学术证书(包括英语语言能力),以被任命为大学并从他/她在大学的J-1逗留中受益。
• 学者和任何随行家属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和健康保险才有资格获得 J-1 身份。
• 与大学的任命/隶属关系的意图必须是暂时的,访客必须计划在完成教育目标后回家。
• 交流访问者必须处于有效的J-1身份,并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赞助下,才能开始任命并获得任何付款或补偿。
• 交流访问者未经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批准,不得在大学内更换部门。
• 在美国,失去身份的学者很少(如果有的话)可以恢复合法身份。学者必须回国,不能保证获得回国签证。
• J-1 学者必须始终在护照上持有有效的 I-94 或美国入境/入学印章 请参阅自动化 I-94 流程和当前的 DS-2019,它准确反映了他们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目的。
• 各部门应立即通知国际社会保障局交流访问者的终止或离境。


J-1 Scholar Eform 申请说明
请求访问 iPenn:iPenn 访问权限只能授予全职员工,并且必须获得系主任/主管的授权。为了获得 iPenn 访问权限,请在 Workday Learning 或 KnowledgeLink(适用于 UPHS/PennMedicine 员工)上完成此必需的 iPenn Eform 培训。
出口管制/受限制方筛查:宾夕法尼亚大学利用视觉合规进行受限制方筛查 。 培训可以在这里访问: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受限制方筛查(课程UP.87023.ITEM。NEWRESTPARTSCR,或在 Workday Learning 中搜索“Restricted Party Screening”)。 [请注意,第二部分有一个可点击的关于如何筛选的演练;您需要用于注册的链接以及如何注册的说明将在您到达培训结束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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