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学者政策、法规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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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博士后学者政策、法规和规则

发布时间:2023-11-17 20:15:38

1. 简介和范围
博士后学者(博士后)通过与大学的关系获得重要的培训和研究经验,以支持和履行该机构的研究和奖学金使命。博士后在终身教职、终身教职或其他合适的教职员工的监督下接受培训,并担任导师。博士后任命被视为为全职研究或学术职业做准备,与任命相关的职责涉及大量研究和/或奖学金。该法规描述了博士后任命的条款和条件。兽医学院的临床实习生和住院医师(内务人员)不受本法规的约束。


二、博士后任职资格及程序
2.1 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使用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合会(FASEB)对“博士后学者”的定义如下:
2.1.1 获委任者在适当领域获得博士学位、同等博士学位或最终学位(例如,M.D.、D.V.M.、Sc.D.);
2.1.2 任命是临时的;
2.1.3 聘任涉及大量研究或学术研究;
2.1.4 该任命被视为为全职学术或研究事业做准备;
2.1.5 被任命者在大学或类似研究机构(如国家实验室、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等)的学者或部门的监督下工作;和
2.1.6 受聘者应与导师协商,提交其在受聘期间进行的研究或奖学金成果以供公布。
2.2 博士后学者职位的申请人必须在适当领域获得博士学位或同等博士学位(例如,M.D.、D.V.M.、Sc.D.)。此外,申请人必须在任命前不超过五 (5) 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如果招聘官员希望向博士学位在任命前五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提供博士后任命,则必须由博士后事务办公室 (OPA) 主任批准该任命。
2.3 博士后职位的设立
必须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 .50 FTE 或更高的新博士后职位,以便进行跟踪。空缺的博士后职位跟踪号码可能会被学院或部门“重复使用”,而不是在每次任命时创建新职位。
2.4 博士后学者招聘
鉴于博士后培养经历的性质,博士后学者可以通过国内或国际学术专业渠道直接确定。各院系应在校园公告栏、院系网站等上广泛宣传博士后职位空缺,并利用专业网络,确定合格的候选人,促进机会均等。虽然通过大学的在线就业系统公开招聘是首选,但由于博士后职位是临时职位,因此不需要。强烈建议招聘官员在招聘活动之前查看博士后学者搜索指南。
2.5 博士后学者的聘任
拟议的聘用通知书必须经过博士后事务办公室的审查和批准,然后才能由任命部门发布。


3. 博士后职称、定义和工作代码
博士后学者必须持有以下批准的头衔之一。“博士后学者”一词广义上指本法规中的所有博士后;但是,根据博士后的职责和/或资金来源,有不同的分类:
3.1 博士后研究学者 – 主要在教师导师的监督下从事原创研究的个人。
3.2 博士后教学学者——主要在教职员工监督下从事教学的个人。
3.3 博士后研究员 – 直接从赞助机构获得奖学金的个人,尽管他们在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教师导师的监督下进行研究活动或学术奖学金,但未通过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工资系统获得报酬。赞助机构通常有自己的参与其计划的指导方针和治理。
3.4 博士后被录用者在人力资源系统中被分配到以下职位(JCAT)代码:
3.4.1 “(#904X00)”为博士后研究学者;
3.4.2 “(#906X00)”为博士后教学学者;或
3.4.3 “(#902X00)”如果是博士后研究员


4. 博士后任命
4.1 聘用条款及细则
4.1.1 除《北卡罗来纳州总章程》(州人力资源法)第 6 章第 7 条和第 126 条外,博士后任命者不受《州人力资源法》的约束。
4.1.2 博士后任命是“随意”的,可由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院长酌情决定是否继续或终止。博士后任命虽然是随意的,但总计不得超过五 (5) 年。如果该职位取决于非国家拨款的持续可用性来支持该职位,则任命书必须说明博士后任命的继续取决于此类资金的持续可用性来支持该职位,必须说明此类资金的来源,并且必须说明此类意外事件的影响可能适用,而无需下文第 4.1.5 节要求的额外通知。
4.1.3 所有博士后任命均取决于:
(a) 核实个人的学历;
(b) 核实个人在美国工作和领取报酬的资格;和
(c) 令人满意的背景调查。
如果上述任何意外情况不满足,应取消录用通知,或者,如果博士后学者已经开始工作,则应撤销博士后学者的任命。此外,伪造就业申请或其他与就业有关的信息应成为取消任何就业邀请或撤销任命的理由。博士后毕业后发现就业申请或者其他就业信息造假的,应当立即离职。
4.1.4 所有博士后任命均需接受年度绩效评估,这些评估记录在案并放入博士后的人事档案中。可以在审查过程中使用的文件可以在博士后事务办公室网站的“教师资源”部分找到。完成绩效评估后,博士后事务办公室 (OPA) 会通过电子邮件要求部门确认。
4.1.5 除非根据下文第 7 节的规定终止任命(即因故解雇),否则中止应收到以下终止通知:
(a) 在终止聘用或支付30天的遣散费前不少于30个日历日发出通知;
(b) 在博士后聘任的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在终止聘用或支付 60 天的遣散费前不少于 60 个日历日通知。
(c) 如果支付代通知金,则福利不会持续到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后。
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有权自行决定该通知是工作通知还是支付遣散费。
4.1.6 博士后学者可以随时以任何理由终止其任命,但应提前三十 (30) 个日历日通知。


4.2 非大学支付的博士后学者
4.2.1 “无薪”聘任的博士后学者必须在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无薪任命为这些外部资助的博士后提供了使用大学信息技术资源、健身房、图书馆和其他校园资源的机会。
4.2.2 “无薪”任命的博士后研究员没有资格获得第 9 节中概述的福利。
4.2.3 通过大学工资单支付的获得外部资助的博士后研究员只能参加博士后健康保险计划。第 9 节中概述的所有其他福利不适用于此组。
4.3 博士后学者在学年(9个月)任命
4.3.1 在任教的博士后学者有时可能会被安排在学年(9个月)的任命中,这表明他们在学年期间在大学工作。
4.3.2 对于学年(9个月)聘任的博士后学者,2月和12月的薪水包括下一学年的预付款;<> 月和 <> 月的薪水包括上一学年的后付款。对于新学年的任命,这些分期付款从 <> 月开始(工资的 <>/<>),到 <> 月结束,除非工资办公室另有规定。在秋季学期结束前结束与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的博士后学者将欠大学按比例偿还预付款。
4.3.3 学年(9 个月)博士后学者在 1 个月内工作的九个月中,每个月每月可享受一 (1) 天年假和一 (9) 天病假,共计九 (9) 天年假和九 (12) 天病假。应计休假率根据 FTE 百分比按比例分配。必须在 HR 网络休假系统中跟踪应计休假和使用情况。
4.3.4 除非本节另有说明,否则本法规中的所有其他信息均适用于所有其他非学年博士后任命。
4.4 任命书
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例如,系主任、中心/研究所所长)使用包含以下内容的信函任命个人担任博士后职位:
4.4.1 指定任命为“随意”,并由学院院长或/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酌情决定继续或终止;
4.4.2 博士后任命(个人和累计)总计不超过五(5)年的声明;
4.4.3 声明任命取决于对教育证书的验证、令人满意的背景调查以及非国家拨款(如适用)的可用性;
4.4.4 关于后续或继续任命的条件的声明(如果有的话)(即,如果博士后学者的任期为一年,可以继续工作,同样,博士后任命的总任期不得超过五[5]年);
4.4.5 薪酬福利信息;和
4.4.6 关于通过 OPA 提供的专业发展机会的通知。
4.4.7 与任命书模板的任何更改或偏差都需要事先获得 OPA 的审查和批准。
4.5 个人发展计划(IDP)
鼓励博士后学者与他们的教师导师一起制定个人发展计划。OPA 有一个个人发展计划 (IDP) 的例子,该计划改编自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合会 (FASEB) 的科学政策委员会。IDP 可以被视为更广泛的指导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在拨款申请中被提及,例如 NSF 的申请,这些申请需要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第 II.C.2.d.i 节中概述的博士后指导计划。OPA 可以帮助博士后学者创建他们的 IDP 以及向联邦机构提交提案的首席研究员 (PI)。


5. 博士后薪资要求
5.1 在本 REG 生效日期或之后延长的所有博士后任命必须以下列较高者为准的比率补偿博士后学者:1) 至少 60% 的适当学科助理教授最低起始学年工资的 2%,该工资公布在人力资源部确定的大学批准的教师工资范围内;或 47) 000,<> 美元。
5.2 兼职任命按比例补偿,需要遵守 FLSA 规定。任何博士后学者支付的薪水低于 FLSA 要求的最低工资,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都不符合 FLSA 豁免的最低工资基础。非豁免博士后学者(以及其他雇员)的工资按小时计算,用人部门负责确保博士后学者的工作时间通过时间记录进行跟踪和维护。
5.3 博士后学者的加薪由博士后学者的直接导师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除非州、大学系统或校园指令另有禁止。拟议的加薪必须首先得到OPA的审查和批准,然后才能实施。鼓励教师导师根据绩效、功绩和公平考虑提供年度加薪,这与所有其他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员工当年的加薪相似。


6. 对博士后的期望
6.1 北卡罗来纳州对博士后学者的表现期望如下:
6.1.1 认真履行约定的职责;
6.1.2 遵守研究和学术的伦理标准;
6.1.3 遵守NCSU POL10.00.02 – 研究政策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大学关于研究和研究赞助活动的政策、规则和规定;
6.1.4 遵守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和公认的大学标准,包括维护实验室笔记本和/或其他类似的研究活动记录,如NCSU POL10.00.02 – 研究政策中所述;
6.1.5 遵守联邦、州和市关于涉及危险材料、人类受试者或动物的研究的既定法规和指南;
6.1.6 与导师就博士后的个人发展计划、研究进展、试剂或材料的分发,或私下或出版物中对研究结果或技术的任何披露进行公开和及时的讨论;
6.1.7 与导师协商,及时公布其研究或奖学金成果;
6.1.8 对同事的合议行为;
6.1.9 遵守所有适用的大学就业政策和程序;和
6.1.10 在辞职之前,要求博士后提供至少三十(30)个日历日的书面通知。


7. 出院
博士后学者可能因故被解雇。所述的解雇原因应包括但不限于不称职、表现不理想、玩忽职守或干扰被任命者有效履行其任命要求的能力的不当行为、违反大学政策、规则或条例,以及未能达到政策第 6 节中规定的期望。在因故解雇之前,应有书面的解雇意向通知。当博士后学者被告知打算因故解雇时,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可以对被任命者进行带薪行政休假。博士后学者在收到解雇意向通知后有五 (5) 个工作日的时间要求与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会面,以援引其正当程序权利;此请求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本次会议应在收到博士后学者的请求后五 (5) 个工作日内举行。学院院长、研究生院院长或指定人员将在会议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将决定提交给博士后学者。如果决定解雇博士后,那么博士后可以不经进一步审查而被解雇。


8. 工作场所问题的程序,除非其他北卡罗来纳州政策、规则或法规解决或涵盖
博士后可以使用以下程序来解决与其任命相关的工作场所问题:
8.1 博士后应通过与导师的直接讨论,做出合理的努力来解决问题。
8.2 鼓励博士后利用大学免费提供的调解服务。支持非正式解决工作场所问题的调解服务可通过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关系部门获得。
8.3 经与导师讨论或调解仍未充分解决的,博士后可正式要求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中心主任或其他直接负责博士后专业活动的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此类请求必须附有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关注事项、支持事实和先前讨论的处理情况。负责部门负责人、中心主任或其他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审查,并书面答复,说明决定理由。
8.4 如果仍未解决,博士后可以正式要求相应的研究生院院长、学院院长或指定人员解决。此类请求必须在先前决定后的五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并附有一份书面声明,描述关注事项、支持事实和先前讨论的处理。研究生院院长、学院院长或指定人员应在收到请求后的五 (5) 个工作日内与博士后学者会面,讨论问题。研究生院院长、学院院长或指定人员应在十 (10) 个工作日内审查此事,并提供书面答复,概述决定的原因。该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再进行审查。


9. 福利和休假规定
为博士后学者(不包括博士后研究员)提供的福利和休假规定概述如下。请注意,对于为期 9 个月的博士后学者,一些福利和休假规定是不同的,这些差异在第 4.3 节中表示。
9.1 退休
博士后可以分别通过《国内税收法典》第 403(b) 条和第 457 条规定的 UNC 系统自愿 403(b) 计划和 NC 递延薪酬 (457) 计划参加自愿退休计划。
9.2 健康保险
9.2.1 健康保险通过博士后医疗计划提供给所有至少 .75 FTE 并通过大学工资系统支付的博士后学者。要享受此福利计划,博士后必须从事积极的、带薪的博士后任务。只要博士后学者参与,受抚养人就可以享受该健康计划;但是,受抚养人保费不会从工资中扣除,必须通过银行汇票直接支付给计划管理人。健康保险在雇用日期后的下一个月的第一天生效,并在博士后被任命者终止的月份的最后一天结束(除非终止日期是当月的第一天;然后保险在当月的第一天结束)。如果适用,新的博士后学者和受保家属的原有疾病可能会申请等待期。博士后学者应首先使用学生健康服务来满足他们的医疗需求,然后再向校外提供者寻求服务;有关博士后医疗计划的更多信息可在线获得。未通过大学获得报酬的博士后研究员没有资格通过大学注册,但可以通过与资助机构或国家的安排获得健康保险的支付。
9.2.2 所有J-1交流访问者及其随行家庭成员都必须购买符合某些联邦要求的健康保险。如果博士后不会由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支付并且没有保险,那么博士后将需要在美国购买保险。有关 J-1 计划对健康保险的最低要求以及如何申请健康保险的信息,可从国际服务办公室 (OIS) 获得。通过其他机构或所在国家/地区获得自己资助且未通过大学工资系统获得报酬的博士后可以通过与资助机构或国家/地区的安排获得健康保险;这些博士后将需要查看来自资金来源的信息,看看此选项是否适用。


9.3 休假类型
9.3.1 所有博士后学者都可享受休假,其休假金额基于其全职工作。全职 (1.0 FTE) 博士后每年可享受一天的带薪年假和一天的病假,每天共计 12 天(即 12 天年假和 12 天病假)。对于半日制或以上的兼职博士后(.50-.99 FTE),休假按比例分配。必须在 HR Web 休假系统中跟踪休假的累积和使用情况。有关学年(4 个月)任命的博士后学者的信息,请参阅第 3.9 节。
9.3.2 博士后雇员可以累积并结转到下一个日历年的最大未使用天数为二十四 (24) 天。累积的、未使用的病假在任用期限内无限制地结转。一旦博士后超过二十四 (24) 天的年假,剩余天数将在日历年结束时转换为病假。
9.3.3 博士后任命结束时,未使用的年假和病假将不予支付,如果博士后随后接受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的常规 EHRA 或 SHRA 职位,则不会转换或结转。如果博士后作为一个博士后从一个部门过渡到另一个部门,并且没有服务中断,那么未使用的假期将被恢复。“中断服务”被定义为在大学预约之间的间隔不超过三十 (30) 个日历日。
9.3.4 博士后学者与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的所有其他员工享有相同的大学法定假期和关闭时间。
9.3.5 博士后学者须遵守恶劣天气和其他紧急情况政策。
9.3.6 博士后有资格享受家庭病假政策中概述的家事假和病假或法律要求。至少 0.50 FTE 的博士后任命并在前 12 个月内连续受雇于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也有资格获得最多连续六 (6) 周的带薪育儿假,以照顾新的亲生、收养或寄养儿童,或儿童的其他合法安置。该假期在提交适当的文件并得到博士后办公室和大学人力资源休假管理局的批准后可用。
9.3.7 博士后学者不受或有资格获得共享假、社区服务假、家庭病假或其他适用于 EHRA 员工的休假规定,除非本法规另有规定或联邦或州法律要求。
9.3.8 博士后学者可以因短期长期疾病和/或博士后导师认为适当的其他需要而申请停薪假 (LWOP)。博士后必须在服用 LWOP 之前用尽所有带薪休假。LWOP 请求的批准由博士后导师自行决定,博士后 LWOP 在博士后任命期间的总时间不得超过十二 (12) 周。博士后必须向其主管提供无薪休假的书面请求。申请必须包括:(1)请假原因;(2)预计开始休假的日期、休假期限和预计重返工作岗位的日期。此外,如果休假条件发生变化,博士后必须立即通知他/她的导师。如果博士后未在预计重返工作岗位日期后两 (2) 周内提供返回意向的书面通知,则主管无需提供恢复,但如果可行,则可以提供恢复。在休假期满时未报到的,除非申请并批准延期,否则可被视为博士后辞职。LWOP不会延长博士后的任命,而是将作为任命的时间申请。一旦 LWOP 获得批准,博士后将联系福利办公室。


10.其他适用于博士后学者的规定
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博士后学者受适用于 EHRA 非教职员工的相同大学政策和法规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利益冲突、机会均等、薪酬外部专业活动、研究、研究不当行为、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适用于国际博士后学者的信息可以通过大学的国际就业办公室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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