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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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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博士后学者和研究员项目介绍
博士后学者和研究员
博士后学者和研究员是大学充满活力的研究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剑桥大学研究生院致力于您的成功,并支持各种资源,帮助您在研究工作中茁壮成长并进一步发展您的专业技能。
博士后是主要从事研究的个人,作为学士学位后教育和培训连续统一体的一部分,不同于学生或教职员工。因此,您的分类、职责和权益已针对此独特状态进行了定制。作为英国的博士后,您可以获得为学生提供的许多机会和服务,以及为教师提供的多项好处。
博士后是剑桥大学使用的总称,用于指定从事高等教育和培训的临时博士级研究人员,旨在为学术和研究生涯做准备。该大学承认博士后有两种分类,具体取决于他们的津贴和研究经费的来源,以及他们的研究性质。
• 博士后研究学者从事由外部赠款、合同或剑桥大学通识教育基金支持的研究,这些基金可能提供给教职员工。这种类型的任命用于那些没有NRSA赠款的人。根据此分类(人力资源任命代码 FP01)任命的人员具有与赠款、合同或大学资助计划直接相关的特定职责和研究期望。
• 博士后研究员由NRSA资助。实现奖学金目标的主要义务在于研究员(人力资源任命代码FP02)。
任命期限:博士后研究学者和博士后研究员是剑桥大学的临时任命。除非有异常情况,否则剑桥大学的博士后经历不会超过5年。要延长约会期限,该部门需要在当前约会结束前至少 3 个月发送延期理由。 此请求需要获得研究生教育副教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阿曼达•登(Amanda Thein)的批准。
在剑桥大学(UI)工作期间,博士后学者和研究员可能会遇到一个问题,需要他们就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寻求建议。本文档旨在作为 UI 资源的指南,可用于解决与研究不当行为、歧视、心理健康和工作场所暴力等相关的各种问题的关注。解决问题的策略可以采取保密协商以及非正式和正式申诉程序的形式。这是博士后学者/研究员程序和资源的流程图。
保密咨询
监察员办公室是谈论任何问题的安全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性骚扰或不当行为、歧视、违反政策和不道德行为。该办公室是一个专业、保密、独立和中立的资源,可帮助您非正式地应对工作场所的挑战。除非存在伤害任何人的风险、法院命令或法律要求他们披露信息,否则将保持严格的保密性。
非学术单位处理的问题
研究不端行为、骚扰、歧视、性侵犯、性骚扰和暴力等报告问题由非学术单位处理。这些问题有自己的报告流程(请参阅下面的非学术单位资源和联系信息列表)。
研究不端行为
研究不端行为由剑桥大学的研究诚信官处理。您可以到达2660大学国会大厦中心的研究和经济发展副总统办公室。
歧视和骚扰
如果博士后学者因UI人权政策中非歧视声明中列出的特征而受到歧视或骚扰,博士后学者可以联系大学的平等机会和多样性办公室。资源部分提供了更多选项。
非正式申诉选项
为了维护和促进所有大学博士后研究学者和博士后研究员的公平和富有成效的工作环境,大学鼓励积极解决工作场所的冲突。鼓励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和导师保持和利用开放的沟通来促进和维护文明和人性化的工作场所。大学还提供各种机制,以便在发生工作场所冲突时促进涉及博士后学者/研究员的冲突情况的管理和建设性解决。
大学鼓励在任何时候使用任何争议解决程序中尽早或最低步骤解决冲突。提供了正式程序和非正式冲突解决机制。鼓励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在适当的时候使用非正式决议。
鼓励有与工作相关的投诉的博士后学者/研究员首先尝试非正式解决方案,与所涉及的个人和/或教师顾问讨论此事。有关冲突管理资源,请参见下文。如果无法达成解决方案;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可以发起申诉审查。
正式申诉程序
申诉审查必须真诚地提交。下面概述了为所有博士后学者/研究员设计的程序,以确保及时和公正地审查和考虑其工作环境中可能出现的担忧和投诉。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可以在过程中的任何时候撤回申诉。已撤回的申诉不得重新提出。
有关正式申诉,请参阅以下步骤:
第一步: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将向高级人力资源代表或部门/计划管理员/执行官提交文件。请联系您的人力资源代表和研究生院了解更多信息。审查必须在发现引起冲突的事件后的十 (10) 个大学工作日内或在非正式申诉程序不令人满意后十 (10) 个大学工作日内启动。在收到申诉后的十(10)个大学工作日内,审查方将与博士后学者/研究员会面,并提供书面决定/答复。如果需要额外的审查时间,部门审查方将通知博士后做出决定的新日期。如果部门DEO /主任直接参与相关问题,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应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如果问题未在部门层面解决,或者如果部门的DEO /主任直接参与该问题,博士后学者/研究员将在回复后的十(10)个大学工作日内将申诉审查表转发到其学院的行政单位,并将包括已经采取的所有步骤的文件。在收到申诉后的十(10)个大学工作日内,主要行政单位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将与有关各方会面并审查论点和事实。审查完成后,不超过十 (10) 个大学工作日,大学管理员将与申诉者会面,并提供书面决定/理由和/或解决方案。如果需要额外的审查时间,合议审查员将通知所有相关方做出决定的新日期。
第三步:任何一方(博士后或被索赔的个人/单位)都可以向研究生院提出上诉。在大学审查方决定后的十 (10) 个大学工作日内,将提交申诉审查表,包括已采取的所有步骤的文件。研究生院内的指定人员将审查请求,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成立一个委员会,并将在十 (10) 个大学工作日内向上诉方以及博士后研究员/学者学院提交书面答复。如果需要额外的审查时间,研究生院内的指定人员将通知各方做出决定的新日期。
第四步:任何一方(博士后或被索赔的个人/单位)都可以在决定后的十(10)个大学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院长提交书面理由,详细说明上诉原因,从而对研究生院的决定提出上诉。研究生院院长将在三十(30)个大学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如果需要额外的审查时间,研究生院院长将通知各方做出决定的新日期。研究生院院长将做出最终的机构决定。